为了促进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发展,联邦政府于1994年推出了一种新的移民方式,叫“自雇”。按照最新的IRCC官方给出的定义:
Self-Employed Person,即自雇人士:是因为他们有相关的为自己工作的经验。该自雇人士必须有意愿并有能力在加拿大从事艺术领域或体育领域的自雇活动。
从2012年至2014年,联邦政府在对新PR登陆后进行跟踪和统计发现:通过自雇项目成为PR的人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和贡献要远远大于企业家和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贡献,所以IRCC决定取消联邦层级的投资和企业家项目,而只保留联邦自雇项目,并归入到经济类申请范畴。
IRCC不但逐步调整和完善该项目的具体政策,还不断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来缩短该项目的审理周期。最近,新公布的加拿大2023-2025三年移民计划中,自雇类别的配额增长为现有的3倍。透过这些变化,可见加拿大联邦政府对该项目的重视程度,也意味着该项目已经进入最佳的申请时机。
加拿大联邦自雇项目(Self-employed Person Program)旨在吸引文体领域有杰出成就或表现的人才以自雇形式申请来到加拿大,不会占用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愿意并能够为加拿大的经济、文化或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包括:
比如职业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演员、导演、作家、画家、设计师、武术家、手工业者等文化、艺术和体育界专业人士(这类申请人申请起来比较容易,但这类申请人是少数群体)
申请条件
根据加拿大IRCC官网规定,加拿大联邦自雇项目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从上面的项目基础要求可以看出,自雇项目申请重点在于:
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以文字为生的人如大多数平面媒体从业人员(作家、编辑、记者、美编);广播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编导、记者、摄影摄像、主持、后期);音乐相关从业人员(作曲、演奏员、音乐教师、音响师);设计和工艺美术相关人员(画家、雕刻家、手工艺人、室内设计、服装设计);当然还有体育相关从业人员,所有这些相关职业都符合加拿大自雇移民的职业要求。
以上的职业如果想要申请自雇移民,要在过去5年内有2年以上的自雇经验。注意不是在某个单位或公司任职,而是靠着自己的手艺自己接活,自己养活自己。虽然也可以跟某个机构签合同,但这种合同不能是全职的工作聘任合同,可以是按次按量的框架协议。
需要加拿大政府相信你有能力在加拿大创立自己的自雇事业,并且为加拿大经济文化做出贡献。不管是你要在加拿大做自媒体、或者开音乐班美术班、或者教授体育、开办设计工作室,都需要让加拿大政府相信你有能力通过自己的自雇专业活下去,还能活的不错。
自雇项目的特点是加拿大IRCC审理官员的主观因素更加重要。所以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与其他类别项目完全不同,不能再是一张张冷冰冰的表格和公证书,所有材料是要能鲜活的证明你确实是专业文体届人士,以及需要一个让人信服的加拿大商业计划。所以,加拿大自雇项目对于文案能力的要求程度不低于任何一个杰出人才类项目。
有一些之前DIY申请被拒的案例,海内外都有,拒签不是说他们的条件不够,也不是说这个项目的本身通过率不高,而是败在了文案水平和思路逻辑上。
自雇这个项目官方给出的指导清单非常之简单,如果仅仅照着这个清单做准备,基本是无从下手且不太可能成功的。
从逻辑上讲,有以下模块的材料:
Q:是否一定需要个税支持自雇收入?
无疑个税好是最夯实的自雇收入支持文件。但是要看个税金额,如果金额太小不建议递交;可以通过其他材料如银行记录、合同等证明获得了自雇收入。
Q: 资产数额有没有最低要求?需不需要申报所有资产负债?
IRCC要求申报资产出于两个目的:
首先, 需要有足够资金支持商业计划的实施,否则加拿大政府会认为商业计划无法开展;
其次,如果获得PR涉及登陆前资产申报和将来报税问题;这个项目不需要申报申请人全部资产(特别是针对资产较大的申请人);不追究资产累积过程。
最低申报,在申请人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建议至少10万加币流动资产。
Q:文案是否需要全部翻译?
关键材料全部翻译,辅助支持的材料可以挑重点翻译,整体来说翻译量还是很大的。